这节课我们学习公文的概述,主要是学习什么是公文,以及公文的特征有哪些。下面让我们来进一步解剖其概念与特征,务必做到心中有数。
一、公文的概念
公文,顾名思义即“公务文书”,作为特殊的应用文书,将其科学化、制度化,能够规范党政机关处理工作,而我们所学习的公文知识也是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在工作中遵循的准则。本节课要学习这个准则的概念和特征。在考试中以概念性考察为主,多直接问答方式,因此需要准确记忆。
广义的公文是指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各种的法定组织在处理公务过程中形成并使用的文字材料,包含法定公文、专用公文、事务公文和法律规定性公文。
狭义的公文是指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时所使用的文书,仅指法定公文、专用公文。
在这里,我们必须掌握15种法定公文。《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所规定的15种正式文种,包括: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下面有一道典型真题,我们来分析一下。
【提问】(单选)狭义的公文包括( )
A.法定公文、专用公文和事务公文 B.专用公文、事务公文
C.法定公文、专用公文 D.法定公文、事务公文
答案:C
二、公文的特征
(一)作者的法定性:指公文不是任何个人都可以任意制发的,是由法定的作者制成和发布的。
【重点】法定的作者不是公文的草拟者,而是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名义行使法定职权和负担一定义务的机关、组织或代表机关组织的领导人。
(二)法定的权威性:指各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所行使的公文。在其所管辖的范围内是不允许下级机关拒不执行的。
(三)效用的现实性一是指公文在现实工作中使用,是直接形成于现行公务活动中,并对该公务活动起指导、指挥、约束、联系和沟通的作用。二是指公文的现实效用有一定的时间性,任何公文都不是永久有效的。
(四)体式的规范性:公文的文体、结构和格式等有统一规范。
(五)处理的程序性:公文的拟制、办理和管理必须经过规定的程序。
下面有两道典型试题,我们来分析一下。
【提问】
1.(单选)公文的法定作者是( )
A.签发人 B.审核人
C.发文机关 D.撰写人
答案:C
2.(单选)公文的 这一特点是任何其他文字材料都不具备的。
A.可传播知识 B.法定权威性
C.以书面为载体 D.具备查考价值
答案:B
所以结合以上知识点和案例,就是关于公文的概念与特征的考察方式及难点,希望对大家学习这一知识点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