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
全国开展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
空缺岗位补充招聘的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面向全国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100号)要求,云南省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开展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空缺岗位补充招聘工作(以下简称补充招聘),补充招聘111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各单位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开展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空缺岗位补充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补充招聘的对象是2020年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届、2018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含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人员)。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
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博士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40岁;其他放宽年龄的情形按照《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82号)执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三、招聘政策
按照《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的公告》执行。
四、报名程序
(一)报考岗位查询
补充招聘人员具体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rss.yn.gov.cn)、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ynswsjkw.yn.gov.cn)、云南卫生健康人才网(www.ynwsjkrc.cn)查询。
(二)报名相关事项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2.报名网址:云南卫生健康人才网(www.ynwsjkrc.cn)。
3.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8月25日9:00-8月27日18:00。
4.网上报名流程:登录云南卫生健康人才网——进入报名界面,注册用户基本信息成功后,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及其他相关材料——等待网上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即报名成功。
5.网上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8月25日9:00-8月27日24:00。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可根据所学专业、学历等按照招聘单位所需岗位的招聘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名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
2.2020年毕业(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可由考生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先报考。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与报考岗位相符的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取消资格,并进行递补。
3.应聘护士岗位,可采取“先上岗、再考证”方式,凡符合资格认定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但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相关护理活动,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1年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 否则按约定解除聘用合同。
4.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大学留学一年及以上者,报名时可不受外语成绩限制。
5.已通过相关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尚未领取相应职业(执业)证书的,须提交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6.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
补充招聘期间各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和地址:招聘单位自行确定并通知报考人员。
2.现场资格审核所需材料要求:
(1)《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空缺岗位补充招聘报名登记表》2份(考生登录云南卫生健康人才网报名系统打印);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面试或考察
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招聘相关规定及内容对考生进行直接面试(技术操作)或考察。采取直接面试(技术操作)方式的,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须设成绩合格线。采取考察方式的,由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面试(技术操作)或考察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报考人员。
七、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到招聘单位指定医院进行复检1次,复检结果即为体检结论。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
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纪律监督
(一)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资格。
(二)招聘单位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遵守回避规定,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实行回避。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五)为确保补充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和省卫生健康委机关纪委将进行全程监督。
十、重要提示
(一)补充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ynswsjkw.yn.gov.cn)和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yn.gov.cn)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报考人员须遵守和执行网上报名时所签“诚信承诺书”所涉及的内容。
(三)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违反诚信原则,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拟聘用人员报到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应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
(六)本次补充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请各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十一、未尽事宜由云南省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871-67195228。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
报名系统维护运行咨询电话:0871-67155911。
监督电话:
0871-65861297(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纪委)。
附件1: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开展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空缺岗位补充招聘岗位计划表 (1).xlsx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14日
来源:http://hrss.yn.gov.cn/NewsView.aspx?NewsID=40585&ClassID=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