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师范学院系云南省政府主办、云南省教育厅直属的地方本科院校。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和《中共云南省省委高校工委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式下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意见》(云高工发〔2018〕4号)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足额配齐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曲靖师范学院2020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30名,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请登录曲靖师范学院网站(www.qjnu.edu.cn)。
二、招聘条件、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3.具备在高等院校从事辅导员工作的知识水平和能力;
4.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学历、学位要求,详见附件1;
6.专业不限;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数量
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30名(其中男性15名,女性15名),详见《曲靖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26日(周三)24:00时截止,超过报名时间的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以姓名+岗位代码命名的报名表(word格式)、报名支撑材料(pdf格式)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曲靖师范学院人事处邮箱(邮箱地址:qjnursc@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岗位代码。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或材料格式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不接收任何形式的纸质材料报名;
2.应聘者填写《曲靖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报名表》(附件2);
3.应聘者报名支撑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学历认证报告)、中共党员证明,上述报名支撑材料需扫描原件并汇总为word文档后保存为pdf格式(图像清晰,文档大小控制在5M以内),其它无关材料一律不要提供;
4.资格复审必须提供报名支撑材料中涉及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学历认证报告)、中共党员证明原件、复印件,复印件收取存档不再返还。
(四)资格审查
学校将严格按照招聘条件于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对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方能参加考试。资格初审完成后在曲靖师范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并通知考试事宜。
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初审合格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三、考试
本次专职辅导员招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综合成绩。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及辅导员岗位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总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文件规定,每个岗位报名符合招聘条件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组织开考,未达到3:1比例时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
笔试工作安排待定,详见笔试公告。
(二)面试
专职辅导员招聘的面试环节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控制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若进入面试人员中有放弃面试的,可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依次递减岗位招聘人数。
进入面试人员根据学校通知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工作安排待定,详见面试公告。
提醒: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及考试辅导用书,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以免受骗上当。
四、成绩
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在曲靖师范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上进行公布。
(一)综合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综合成绩并列的处理办法
同一招聘岗位的考生若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情况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体检不合格或未按时间要求参加体检者,不予聘用;
2.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情况,确定与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的拟考察人员,拟考察人员根据要求提交考察(政审)材料;
3.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的,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岗位空缺的,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若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直至该岗位招聘满为止。
六、公示与聘用
1.学校确定的拟聘人员在曲靖师范学院校园网站主页(www.qjn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因拟聘人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聘用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本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2.新聘用人员须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12个月,其中初次就业的应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学校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提出是否聘用意见。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备案。
七、纪律监督
我校2020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中,应聘人员须遵守国家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资格;拟录用对象报到时必须再次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否则不予聘用。
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学校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八、本公告由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874-8998663
监督电话:0874-8998618
附件1:曲靖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计划表.xlsx
附件2:曲靖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职辅员报名表.doc
曲靖师范学院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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