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
特岗教师政策是中央实施的一项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的特殊政策,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特岗教师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向本地生源倾斜。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近三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必须是特殊紧缺学科,原则上不超过州、市年度总招聘数的30%);
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周岁(XX年XX月XX日后出生)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应标准要求,并取得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取得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申请到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农村学校服务的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考核录用;
在岗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笔试继续实行全省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各州(市)、县(市、区)具体组织考试。